公众投诉程序

 

提出投诉:第一步

任何市民如欲提出投诉,应与有关的学校职员讨论.

管理员:第二步

如果投诉人无法在第一步解决问题或担忧, 在与员工会面后五个工作日内, 投诉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诉, 与校长签署投诉. 委托人应当在收到投诉书后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书进行评估并作出决定.

院长:第三步

如果步骤2不能解决投诉, 与校长会面后10个工作日内, 原告, 如果他/她想采取行动, 是否应提交一份, 向校长提出书面投诉,清楚说明投诉的性质和建议的补救措施. (表格是可用的,但不是必需的.)

督学应对投诉进行调查, 与投诉人及有关各方协商,拟备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其调查结果及结论,并在收到书面投诉后10个工作天内将书面报告送交投诉人.

董事会:第四步

如果投诉人不满意督察的调查结果和结论, 投诉人可在收到督学的决定后五个工作天内向委员会提出上诉. 校董会可举行聆讯,覆核督学的调查结果及结论, 听取投诉,并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听取和评估任何其他证据. 通常所有相关方, 包括学校管理, 是否会被要求出席这样的会议以提供更多的事实, 进一步解释,澄清问题.

如果主题事项符合俄勒冈州修订法规的要求,董事会可选择在执行会议上举行听证会.

申诉委员会应在聆讯上诉后20个工作天内,将有关决定通知投诉人. 董事会的决定将是最终决定.1

对校长的投诉可向督学提出.

对督学的投诉应代表校董会提交校董会主席. 董事会主席须向董事会提交投诉. 如果委员会决定有必要进行调查, 委员会可将调查转介第三方. 调查完成后,结果将提交董事会. 在收到调查结果后, 理事会应在公开会议上决定采取何种行动, 如果有任何, 是必要的.

针对董事会整体或个别董事会成员的投诉,应代表董事会向董事会主席提出. 董事会主席须向董事会提交投诉. 如果委员会决定有必要进行调查, 委员会可将调查转介第三方. 调查完成后,结果将提交董事会. 在收到调查结果后, 理事会应在公开会议上决定采取何种行动, 如果有任何, 是必要的.

对董事会主席的投诉可代表董事会直接向董事会副主席提出. 董事会副主席应向董事会提交投诉. 如果委员会决定有必要进行调查, 委员会可将调查转介第三方. 调查完成后,结果将提交董事会. 在收到调查结果后, 理事会应在公开会议上决定采取何种行动, 如果有任何, 是必要的.

如果投诉指控违反了州标准或违反了其他法定或行政规则,则州公共教育监督有上诉责任, 投诉没有在委员会一级得到解决, 学区将根据俄勒冈州行政法规(OAR) 581-022- 1940的规定,向投诉人提供适当的信息,以便向州督导员提出直接上诉.

经双方书面同意,可延长工期.